各学部、院(系),各位同学,
根据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》(附件,下称“资助管理办法”)及“关于启动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申报的通知”( http://www.jiaoliu.ecnu.edu.cn/28/ea/c11184a600298/page.htm),经学生自主申请、院系审核及推荐,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评审,已确定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拟资助名单,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4年7月4日为公示期(排名不分先后):
上述表单中,经校内评审,根据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(已认定),适当调整资助额度,特此说明。
如对此有异议或放弃资助,请于北京时间7月4日16:00前联系教务处,联系邮箱:bge@admin.ecnu.edu.cn。
此名单为我校拟资助名单,所有拟获资助同学须与学校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协议书》,并履行资助管理办法及协议书条款。最终发放将根据资助管理办法,于全体学生结束交流返校报到、提交交流总结材料后、依据财务制度与流程执行(预计在返校报到后的新学期两个月内),对于符合上述文件关于取消资助之情形,学校有权取消相关资助的发放。
对于纳入教务处所设本科生境外交流重点资助的项目,符合资助管理办法申请条件且录取项目的同学,将以固定额度进行资助并发放(不在此通知公示范围)。
其他未尽事项,以资助管理办法为准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教务处
2024年6月28日